XX-LN-251102-03
已签章项目已结束客户(买方)乐山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· 供方 绵阳流能粉体设备有限公司 · 签订 2025-11-02 · 交货期 2026-06-30 · 文件 251102订单合同.xlsx
含税总额(13%)
¥4,200,000
不含税 ¥3,716,814
第 3 条 · 交货与安装调试
卖方(绵阳流能粉体设备有限公司)应于合同约定交货期内将全部设备运抵买方指定现场,并负责指导安装与调试。逾期交货的,每逾期一日按合同含税总额的 1‰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。
第 5 条 · 验收
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 72 小时连续负荷试车,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技术协议要求即为验收合格,双方签署《交付验收合格单》。买方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超过 30 日的,视同验收合格。
第 7 条 · 付款方式
买方按以下节点向卖方付款:①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30%;②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 60%;③质保金 10%,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 30 日内付清。卖方每笔收款前开具等额 13% 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第 8 条 · 质保
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。质保期内因设计、制造质量引起的故障,卖方在接到通知后 48 小时内响应、5 日内到场处理;易损件按图纸清单免费随机备货一套。
签章区
买方(盖章)
乐山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卖方(盖章)
绵阳流能粉体设备有限公司
经办:赵小燕 · 13689684645
版本记录
v1 客户签章版
11-02 · 赵小燕 上传
关联信息
项目 251102 乐山协鑫一期
项目负责人 赵小燕
下游采购合同以本合同交货与付款节点为约束